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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地方性与地方性的法关于法律地理学的一个(9)

来源:热带地理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4-2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1][法]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上卷) [M]. 许明龙,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2][美]格尔茨. 地方知识:阐释人类学论文集 [M]. 杨德睿,译. 北京:商务印书

[1][法]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上卷) [M]. 许明龙,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2][美]格尔茨. 地方知识:阐释人类学论文集 [M]. 杨德睿,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2016.

[3][德]卡尔·施米特. 大地的法 [M]. 刘毅,张陈果,译. 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7.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 [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8.

[5]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 [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马克思. 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 [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

[7]喻中. 权力的起源:一个比较法文化的考察 [J]. 现代法学,2003(1).

[8]苏力. 这里没有不动产——法律移植问题的理论梳理 [J]. 法律适用,2005(8).

[9]杨伯峻译注. 孟子译注 [M]. 北京:中华书局,2012.

[10][唐]李延寿撰. 北史 [M]. 北京:中华书局,2000.

[11]钱钟书. 钱钟书集:管锥编(一) [M].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

[12]贾登勋,朱宁芳. 论国家制定法和藏族习惯法的融合与对接——以法律多元主义为视角 [J]. 甘肃理论学刊,2008(6).

[13]王明珂. 寻羌:羌乡田野杂记 [M]. 中华书局,2009.

[14]王人博. 水:中国法思想的本喻 [J]. 法学研究,2010 (3).

[15][美]艾兰. 对公元前1920年积石峡洪水与古代中国洪水传说的初步思考 [J]. 文史哲,2018(1).

□专题视点:新时代地方立法的理念、制度与技术

□特约主持人:喻中(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主持人弁言:本期三篇论文聚焦于新时代的地方立法,分别从理念、制度与技术三个不同的层面,深化、拓展关于地方立法的理论。

从宏观的理念层面来看,地方立法作为一个学术议题的兴起,是二元立法体制的产物,是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关系、发挥中央与地方两个积极性的一个重要环节。数十年来,关于地方立法的研究,已经积累了较多的学术文献。然而,已有的研究重心在于“立法”,关于“地方”的理论则尚待培育。针对这种状况,喻中教授主张从根本上解释法的地方性。他认为,法律地理学作为法理学与地理学的交叉学科,有助于拓展关于地方的法律理论。他勾画了法律地理学的理论资源。他既从中国范围内的长城内外、大河上下着手,也从世界范围内的陆地和海洋着眼,展示了法律因地理环境的差异而出现的分野。他从法律地理学的角度思考法的地方性与地方性的法,有助于把地方立法根植于特定的地理环境,更好地体现地方立法的地方性。

从中观的制度层面来看,新时代地方立法的科学化需要制度上的保障。白利寅博士对此进行了深入的思考。他认为,地方立法科学化创新机制是科学立法在地方立法机制中的体现,是科学立法的内涵标准在地方立法过程中的融入与细化。他发现,当前影响地方立法科学化创新的障碍与困境包括地方立法体制弊端的影响、人大主导立法的格局未完全建立、设区的市立法能力与水平亟待提升、地方立法引领和保障地方治理的能力不足等。解决这些问题依然需要以创新为动力,以科学立法的要求为目标,以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为核心,通过理顺地方立法体制、强化地方人大建设、提升设区市立法技术水平、立法对接治理实践等环节,最终实现地方立法的科学化创新。

从微观的技术层面来看,地方立法的升级换代亟待立法技术的支持。基于对当下地方立法现状的分析,魏治勋教授洞幽察微,全面阐述了地方立法技术的内涵、功能及科学化路径。他认为,地方立法技术的内涵取决于地方立法的层级、原则及地方人大的内部分工,框定地方立法技术的合理内涵是为了明确地方立法技术的功能定位,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引领和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增强地方立法在地方治理中的话语权。当下地方立法技术的运用中存在着立法冲突、重复立法、立法与实践相脱节等诸多现实问题,这主要源自地方立法经验缺乏、地方立法人才匮乏、地方立法技术规范不够完善。地方立法的技术层面与实质目标并不截然分离,而是会交互影响,解决以上问题需要分层面、有次序地逐步进行,以推动地方立法技术的科学化。

文章来源:《热带地理》 网址: http://www.rddlzz.cn/qikandaodu/2021/0427/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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